全文如下:
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
从即日起,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,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。拒绝接受居家观察、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回京前,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(村)报告。
特此通告。
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2月14日
原文链接:http://kfqgw.beijing.gov.cn/zwgk/xwzx/yzxw/202002/t20200215_163217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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